天津体育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作者:天津体育学院发布时间:2018-07-20 09:20:10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训练,品学兼优。
 
  2.获得具有推荐免试权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人学习成绩优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必修课程学分,无重修或补考课程,并且综合测评名次要在本科所学专业名列前茅。
 
  4 . 凡申请我院各硕士专业的学生,英语水平须四级分数达到425分(含)以上,其中申请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限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三个研究领域)的学生的运动等级须达到国家二级(含)以上。
 
  5 .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必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接收本校优秀学生(含优秀运动员)和优秀学生干部推免生的基本条件按“天津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执行。
 
  二、申请专业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生(招生专业详见招生目录)。
 
  三、接收工作程序
 
  1.填报志愿。9月20日前,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专业志愿;
 
  2.通知复试。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四、复试及拟录取
 
  1.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我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
 
  2.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有本人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申请我院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限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三个研究领域)专业需提供运动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等复印件;
 
  3.考生在复试期间须进行体检,届时已体检的携带体检报告可免于体检。
 
  4.拟录取。学校对复试及体检合格者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接受待录取通知。
 
  5.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有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被举报存在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五、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 校纪检委 022-23012748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天津体育学院研招办
 
  研招办电话:022-23016498
 
  邮政编码:30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