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河北医科大学发布时间:2018-07-19 13:53:18
  全体统招研究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7〕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8-2019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二、资助对象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研究生所在家庭应该持有国务院统一印发的《扶贫手册》。
 
  (二)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公办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三、申报程序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研究生申请需提交《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初步审核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送省扶贫办审核确认。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将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待审核结果反馈后予以免除或补收。
 
  四、申报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2016级、2017级研究生请于6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学院213室。
 
  (二)符合条件的2018级研究生请于报到当日提交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311-8626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