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7-25 10:17:24
  各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现在开始进行,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参加本次中题考核的所有研究生须在研究生教学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具体流程见附件。请各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给研究生学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5月2日——5月15日,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在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http://218.25.35.30/Education/)中填写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包括籍贯、政治面貌、入学前学历、培养类型、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及邮编等、移动电话必须填写),如不填写完整,系统导出的报表不完整影响后续工作。
 
  5月2日——5月11日,各培养单位整理本单位的2016级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如未把成绩单、试卷、教师手册及题签等交到研究生学院的,于5月11日下午16:00前务必交到研究生学院;
 
  5月16日——5月18日,研究生学院打印2016级研究生的成绩单;
 
  5月22日,各培养单位秘书到研究生学院领取成绩单及中期考核综合评定意见表;
 
  5月22日——6月22日,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完成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并在研究生教学系统中(http://218.25.35.30/EducationBS/Index#)填写相关内容。截止日期后,系统将关闭填写功能,请各培养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各培养单位上报材料时间:2018年6月27日----6月28日。
 
  具体上报材料要求:所有上报材料须先在研究生教学系统中填写完成,学生如不在系统中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将无法从系统中导出相关报表,请各位研究生认真填写,系统只开放一次。(系统中具体填写流程,见附件)
 
  1、每位研究生需提交中期报告1份,中期综合考核表1份。其中成绩单和中期考核综合评定意见表以研究生学院下发的为准;
 
  2、开题已办理涉密的研究生按照研究生学院提供的表格,填写相关材料,无需在网上填写;
 
  3、中期结束后,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向研究生学院上交中期考核全部材料。同时,提交中期考核汇总表(一)、中期考核汇总表(二)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主管领导签字。
 
  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所在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中对专业实践的要求,认真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由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提交的实践总结报告、实践单位评价意见(具体见模板)和导师意见进行考评,确定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考核是否合格。在11月1日将各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成绩汇总表报到研究生学院。其他材料留存各培养单位,在答辩资格审核时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