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部: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和《中国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的国际化水平和学术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18年我校“双一流”建设研究生海外研修优秀成果奖励激励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同时具备)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科研能力。
2、2016年1月-2018年12月期间,赴海外高水平大学或机构已开展3个月(含)以上的研修与联合培养者。
3、通过联合培养,科学研究取得显著进展和提高,并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研究性论文:
(1)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是在海外研修期间的科研内容,论文投稿及发表时间自研修结束之日起计算1年以内;
(2)论文需同时署名中国药科大学(第一或共同第一署名单位)和海外联合培养单位,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署名为通讯作者,原则上招生时校内导师需同时为共同通讯作者;
(3)理工医药类学科专业成果认定要求:博士研究生论文影响因子≥5或为JCR一区杂志, 硕士研究生论文影响因子≥3或为JCR二区杂志;经管文法类学科专业成果认定要求:SCI或SSCI索引源期刊上发表的研究性论文。
二、经费来源及奖励方式
1、研究生海外研修优秀成果奖励费用由我校“双一流”建设经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支持。
2、以科研经费补助方式直接拨付给研究生导师。
3、奖励额度 =累计影响因子× 2万元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可下载填写附件《中国药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海外交流优秀成果奖励激励计划申请表》。须同时提交联合培养研究生海外研修邀请函、签证出入境页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由所在院部签字盖章后于7月17日(2018年7月后完成的成果可随时提交申请)前一并提交到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715室),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puxkjs@163.com,联系人:苌老师,025-86185285。
四、项目管理
1、研究生海外研修优秀成果奖励激励计划仅支持已发表的研究性成果。成果发表后可随时向研究生院提交奖励激励计划申请。
2、研究生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确定奖励额度。
3、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4、奖励金额的发放由研究生院报至计财处,科目支出需符合学校财税规定。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