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应届毕业地方研究生:
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将在6月28日为2018年应届毕业地方研究生集中打印《就业报到证》。为了确保应届毕业地方研究生能够在毕业离校前顺利领取《就业报到证》,现将关于打印《就业报到证》的几点事宜说明如下:
一、《就业报到证》的主要功能
《就业报到证》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的身份证明,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作为接收毕业生就业,并接转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的有效凭证。《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只能一人一份,分上下联,上联(有色联)发给毕业生用于报到,下联(白色联)存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升学、延期研究生不打印《就业报到证》)
二、2018年应届毕业地方研究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已落实正式就业单位:请6月26日前将填写好并盖有就业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相关材料)交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404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2372),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2.未就业或未提供已就业相关材料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统一打印毕业生的生源地地址(回原籍)。
3.调整改派办理《就业报到证》
在打印完《就业报到证》之后,如需改派单位的,学校将统一进行办理,改派材料请于7月1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404办公室,并注意以下几点:
(1)出具新单位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就业相关材料);
(2)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
(3)出具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
(4)若之前未就业,则只需出具现签约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就业相关材料),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
(5)改派收费标准:毕业生调整改派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毕业生就业服务费”,服务费50元/人(原状态为未就业的服务费为30元/人)。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请各位应届毕业地方研究生按通知要求做好就业信息填报工作,以确保及时准确打印《就业报到证》。
三、《就业报到证》领取
7月1日后,由各应届毕业地方研究生所属研究生队统一领取《就业报到证》。
四、档案寄发
根据毕业生提供的三方协议或调档函上档案去向地址,由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通过机要寄出档案,寄出档案为入学前调至学校原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