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向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说明

作者:大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7-24 16:10:37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领取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如果定向单位同意本人领取自己的证书:

  (1)需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函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予办理。

  (2)公函上的单位必须与入学协议上的单位一致。更换单位的要到原单位开据介绍信,单位更名的请在介绍信中予以说明。

  2.如果定向单位不同意本人领取自己的证书,则请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来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领取证书。

  3.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是非常重要的证件,遗失不补。非特殊情况,请不要请他人代领。如必须请他人代领,请按当期“关于XXXX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