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工作安排行事历(含留学生)

作者:浙江海洋大学发布时间:2018-08-13 14:48:34
     浙江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工作安排行事历
 

项目

具体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学位资格审查与学位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外语证书、奖惩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到相关学院

3月16日

所在学院

学院对研究生申请材料及培养环节进行审查,并提交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至校学位办

3月23日

所在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至导师处并进一步修改定稿

3月25日

导师

学位论文预答辩

3月28日

所在学院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初审

3月30日

校学位办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复审

5月15日

校学位办

论文检测、送审与学位英语考试

拟定学位论文送审方案

4月3日

校学位办

对学位论文送审稿进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初次检测,未通过者反馈至所在学院

3月30日

校学位办

学位论文不端行为二次检测

4月6日

校学位办

学位论文初次送审

4月10日

校学位办

学位论文加审:论文有一个不合格者加审

5月3日

校学位办、所在学院

送审专家意见汇总、反馈至学院

5月11日

校学位办

学位英语考试

4月25日

校学位办

论文修改与论文答辩

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并送研究生处

5月15日

所在学院

通过送审的研究生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并准备答辩

5月15日

所在学院

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立

5月15日

所在学院

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委员并审阅

答辩前10天

所在学院

学院在校内张贴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海报

答辩前1周

所在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5月31日

所在学院

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