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作者:烟台大学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8-08-09 14:17:01
  各位优秀考生:
 
  为了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接收对象仅限于获得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③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④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三、可申请专业
 
  民商法学、中国少数民族史、理论物理、化学工程、药剂学;获得免试推荐资格考生所申请硕士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申请程序
 
  1、拟申请人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看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并进行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复试通知;
 
  2、经我校组织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面试,择优录取;
 
  3.复试为笔试,待复试面试考核成绩合格后,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发送待录取通知;
 
  4、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五、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264005
 
  联系电话:0535-6907945
 
  
 
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