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作者: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9-03 16:01:24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复试时提交)。
 
  (二)报考类别:全日制
 
  在学期间按规定交纳学费等。
 
  (三)报名办法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2.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地点: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学籍管理科(南湖校区雕塑楼212办公室)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月10日。所有考生均应到我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缴纳报考费用。
 
  (6)现场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我校留存。
 
  (7)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副本:
 
  ①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③大学本科的成绩单;
 
  ④其他材料请关注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相关通知。
 
  二、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二)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其他考试科目与统招硕士研究生一致。
 
  (三)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科参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学术型)》、《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要求》。
 
  三、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
 
  初试:2018年4月14日-15日;
 
  复试:2018年4月16日-17日;
 
  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所有科目考试均在广西艺术学院进行,广西艺术学院以外不设考点。
 
  (三)复试期间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四、录取
 
  我校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符合我校复试要求,复试成绩合格,并根据考生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招生规模择优录取。
 
  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业务水平、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之内报到者,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处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或请假,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五、学位与学制
 
  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为3年。
 
  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学费标准
 
  学费: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4950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七、奖励办法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研究生奖助办法:http://zzzx.gxau.edu.cn/Category_10/Index.aspx
 
  九、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gxau.edu.cn/),及时了解我校2018年招生导师简况、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10607          地 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电 话:(0771)5333134         联 系 人:黄老师
 
  (以上招生简章由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