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章程
2015年我院拟招生人数为8人(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均为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直接获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在学期间,除免收学费外,基础课期间享有助学金,论文期间享有助学金及多项补助,数额优厚。
我院两个招生专业均接收应届推荐免试生,为使我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立志献身于祖国的航天事业;
2.所在学校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免资格的高校;
3.获得所在高校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招生专业方向要求即可申请;
5.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2015年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含推免和统考)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 0801 | 力学 | 流体力学固体力学飞行力学 | 5 |
| 0825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 | 3 |
三、申请及复试、审批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要求,2015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线下推荐。从即日起,考生即可与我院研招办联系,进行自我推荐,将个人简历、在校成绩、四六级成绩等个人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2.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院报考志愿;
3.复试通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将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时间暂定于9月。如复试合格,考生还需在明年4月参加单位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基本录取要求则无法录取。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推免服务系统”高校公示名单);
(2)个人简历;
(3)本科历年正式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学生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
(5)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考生待录取工作。复试合格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同意我院待录取的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到研招网确认信息,超过48小时未确认信息考生将被取消待录取资格。(注:根据文件要求,我院不再向考生出具拟接收推免生证明文件,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未经我院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我院将无法录取。)
6.北京市研招办审核与公示。
7.入学复查。录取资格复审工作将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进行。只有通过录取资格复审的申请人,才能获得正式学籍。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存在下列问题,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获得待录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在获得待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5)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要求变更接收专业或提出其它要求,且无法与培养单位达成一致者。
四、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王老师010-68375713
电子邮箱:caaahr@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