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纳米科学中心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相应学位的在职或其他人员及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岁;
4.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5.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生人数:
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一次,计划招收27名,其中,19名对外招生。
三、考试报名:
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如有变化,请关注中心网站招生信息)。
四、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50元,可函报(以收到报名费为准,可下载报名表,需要办理邮寄报名表的请在汇款单附言里注明)。
2.报名后,于2月10日前向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填好的表格和材料。
a.中国科学院200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定向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b.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按报名表中的要求);
c.专家推荐书(两位专家推荐书);(可由专家填好装在信封内密封随报名材料一起寄来);
d.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录取时交验)或证明书,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主要文章;
e.交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用于准考证)。
3.经审查后,对合格者发准考通知,考试前两天到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见准考通知。
六、考生报考的全部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