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矿冶研究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的通告

作者:长沙矿冶研究院发布时间:2010-02-17 23:22:27

长沙矿冶研究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的通告

  长沙矿冶研究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 攻读专业符合本院2010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要求;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对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申请人的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学位任课老师的推荐信及学校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  CET-4或CET-6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6. 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三.接收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7日---10月10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2. 9月下旬-10月中旬组织复试。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者,发给“拟录取通知书”。

  3.10月下旬校方确定推免名额后,申请人按教育部网上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及确认,我院在收到该推免生的网报材料后完成全部接收手续。

  4. 2010年5月推免生与统考生一并办理调档政审和正式录取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我院除接受材料学、有色金属冶金、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4个专业的推免生外,还接受机械、化学化工、自动控制等专业的推免生跨专业攻读学位。

  2.本通知若与2010年教育部硕士生推免接收规定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3.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长沙麓山南路966号 长沙矿冶研究院研究生办
  邮编:410012
  电话:0731-88654367
  传真:0731-88657309
  联系人:彭老师
  电子信箱:hncspy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