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2015年我院将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2份;
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写好申请人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的信封3个;
8、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学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有意者请访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raes.cn/cn/gzdt/tzgg.html)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14年10月1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政编码为100012,联系电话:010-84915156。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经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4年10月15日之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参加差额复试。
3、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四、初取公示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在10月下旬对拟初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届时考生可在我院网页查阅相关信息。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