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

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等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形式及名额
    以非定向形式,计划招收博士生7名。

三、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凭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考生报名时需说明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须写明考试科目,联系地址及电话。缴纳报名费200元,向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报名,领取报考博士研究生有关材料,准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三张。
    2.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2007年只进行一次招生。
    3.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六号,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函报地址:北京2101信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
    4.考生报名后于2007年1月15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政治审查表。
    同等学力者不交第(3)项材料,但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由进修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以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招生单位对报考人员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
    初试:
     ① 外国语:英语,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
     ② 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笔试。凡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申请免试。
     ③ 业务课:两门。两门业务课均笔试。具体考试科目在各专业介绍中注明,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
    复试:
    复试采取综合口试方式进行。综合口试包括论文报告或科研报告,以及对知识的广度、深度、科研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综合能力等多方面的考核。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07年3月20日至21日。
    复试时间:笔试后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六号,研究生部教室。

七、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时进行。

八、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前交验硕士学位证书或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由研究生部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7年9月入学。

九、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

十、学习期间待遇
    研究生部设立奖学金约11000元/年。不需缴纳培养费。

十一、学生住宿
    研究生学习期间免收住宿费。

十二、就业
    按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原则就业。我所均不安排就业。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8009信箱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088
    联 系 人:刘玮
    电    话:(010)59872343
    传    真:(010)59872300
    E-mail:   Liu_wei@iapcm.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