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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发布时间:2013-08-24 05:55:22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 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 拥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4. 本科专业为核专业或与专业简介中研究方向相关;
5. 尚未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
6. 英语水平达到CET-6或以上水准;
7. 身体健康、符合本院的体检标准;
8. 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