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发布时间:2013-08-24 05:55:22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 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 拥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4. 本科专业为核专业或与专业简介中研究方向相关;
  5. 尚未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
  6. 英语水平达到CET-6或以上水准;
  7. 身体健康、符合本院的体检标准;
  8. 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