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遥感所2006年关于接收高等院校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作者: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

中科院遥感所2006年关于接收高等院校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一、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接收、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录取的免推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年度招生计划的30%,且专业分布均匀,热门方向接收免推生数量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50%。

二、条件

    一般申请来我所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所在高校免推生资格并得到系(学院)里允许向校外推荐。
2、教育部首批批准成立研究生院的三十三所重点高校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并申请来我所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应在本系或本专业的前10%。
3、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并申请来我所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学分积排名一般应在本系或本专业前50%,并结合当年具体情况择优录取;
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各相关院系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其它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并申请来我所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应在本系或本专业的前3%。

三、程序
5、本人来函或来电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推荐免试申请表(含专业、特长、获奖情况以及选学方向和导师)
(2)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
(3)学习成绩排名情况
(4)免试资格证明材料或系(学院)里开具的推荐信
(5)其他个人需提供的材料
6、申请时间:每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7、研究生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材料提供给所报研究方向导师。
8、导师提出拟录取名单,对没有导师接收的免推生,研究生部继续和学生联系落实报名情况。
9、综合导师提出的拟接收名单权衡全所免推生接收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并对拟接收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10、根据不同高校的不同要求,及时给申请人反馈信息。
11、给免试生所在高校、学院(系)发出拟接收函,或与高校、学院(系)签署有关协议。
12、全国统一报名前组织体检和面试。体检、面试合格者,接收其正式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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