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0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0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

三、学习年限

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三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三至四年。

四、报名时间

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春季:2006年8月25日至9月25日,秋季:2007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五、报名地点

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祁家豁子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刘荣华
联系电话:010-62024951  E-mail:lrh@mail.iap.ac.cn

六、报名程序

1、 交纳报考费:
 报考费100元,可通过邮局普通汇款或到我所研究生部现场交纳两种方式。通过邮局汇
款的于2006年9月20日前汇到我所研究生部,汇款时请注明“报考费”,同时注明报考人
的姓名和详细地址。邮寄地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编100029
  现场交纳报考费者请于2006年9月20日前交到我所研究生部。
2、请自行下载《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
3、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b.gucas.ac.cn,网报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1月,全天受理。开通和关
闭具体时间将在我所主页通知,请注意查看,并按时网报。
4、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后请考生于2006年9月25日、2007年2月25日前交下列材料(以邮戳为准):
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两位专家(均应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写的《专家推荐书》
 硕士课程成绩单;
 两张1寸同版彩色照片,其中一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随报考表寄来,用
于准考证;准考证不寄发,请考生按网上通知的时间来京领取并考试。未经过研究生部报考资格审核者,不准予报考。
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要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在来北京面试时带硕士学位论文和答辩委员会的评议书;
 网报成功后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本人签字)。

七、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复试为口试。
①春季招生入学考试:
初试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23日。其中外语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考试时间10月21下午2:00~5:00,10月22-23日考试科目详见准考证。
②秋季招生入学考试:
初试时间为2007年3月17日~19日。其中外语考试时间为3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考试时间3月17日下午2:00~5:00;3月18日-19日考试科目详见准考证。
复试、体格检查由我所统一组织,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本科)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入学时间

2007年9月上旬

十、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报者不予参加考试。
2、网报信息与所填写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的内容必须一致,网报时应届硕
士毕业生的最后学历填“硕士研究生”,最后学位填“硕士”。往届生必须填写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编号。
3、“硕博连读”指的是本所已纳入硕博连读计划的在学硕士生。
4、我所每年招生2次,全部名额都为国家计划内指标。
5、我所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和“在职定向”,填表时必须注明,报考后不得更改。
6、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 在职定向生被录取时须交纳培养费,并签订“培养协议书”。
8、 录取时将根据报考表所盖人事章调档;若调档单位或部门与人事章不附,不予录取。
9、 邮购往年英语考题及英语考前辅导请咨询(电话):010-88256056,陈谨老师。地址:
100049 北京玉泉路19号(甲),中科院研究生院外语系。
10、凡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按国家相关文件办理。请自行下
载相关登记表并填写,下载请登陆http//admission.gucas.ac.cn “博士招生”-“网
上下载”,经所在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后寄我所研究生部 。网报时考试方式选:“少
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前必须与研究生部取得联系。

 

 

研究生部
200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