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研究生院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按照教育部每年公布的报名时间报名。
(四)报考地点
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766568
图文传真:(020)87776581
京港学术交流如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合5号百富如心16楼
电话:( 00852) 28936355
图文传真:( 00852) 28345519
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453458
图文传真:(010)68912285
澳门基金会(澳门教科文中心)
地址: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
电话:(00853)727066,727060
图文传真:(00853)727057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孤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大学本科或欢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请到报考点咨询)。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名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请到报名点咨询),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经核定报考资格后,将寄发准考证给考生。
报考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可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索取,或阅览研究生院有关网页.
地址: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事与留学生办公室
北京市玉泉路甲19号;邮政编码:100039;
电话:86-10-68217029
传真:86-10-68210501;
电子信箱: faiso@gscas.ac.cn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玉泉路甲19号,邮政编码:100O39;
电话:86-10-68213047
传真:86-10-68213047;
电子信箱:ao@gscas.ac.cn
网址:www.gscas.ac.cn
二、考试
入学考试办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初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考试三个小时。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初试合格者,将进行复试,复试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时间: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以寄给考生的准考证为准。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
时间:复试时间、内容与方式将在通知书中列出。
三、录取
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录取通知书由培养单位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培养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报到时须按规定先交注册费和学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书面向培养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即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
1.自费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硕士生:每人每学年收费3万人民币
博士生:每人每学年收费上5万人民币
2.注册费:每学年200元。
3.住宿费、医疗费、饮食费、教材费:由本人自理。
4.培养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所需费用均由本人据实缴付。
六、学制和证书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所规定的总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准予毕业,发给研究生院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硕士、博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