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研究生院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简章

作者: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中国研究生院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按照教育部每年公布的报名时间报名。

(四)报考地点

   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766568
    图文传真:(020)87776581
   京港学术交流如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合5号百富如心16楼
    电话:( 00852) 28936355
    图文传真:( 00852) 28345519
   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453458
    图文传真:(010)68912285
     澳门基金会(澳门教科文中心)
     地址: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
    电话:(00853)727066,727060
    图文传真:(00853)727057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孤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大学本科或欢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请到报考点咨询)。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名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请到报名点咨询),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经核定报考资格后,将寄发准考证给考生。
      报考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可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索取,或阅览研究生院有关网页.
   地址: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事与留学生办公室
   北京市玉泉路甲19号;邮政编码:100039;
   电话:86-10-68217029
   传真:86-10-68210501;
   电子信箱: faiso@gscas.ac.cn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玉泉路甲19号,邮政编码:100O39;
   电话:86-10-68213047
   传真:86-10-68213047;
   电子信箱:ao@gscas.ac.cn
   网址:www.gscas.ac.cn

二、考试

    入学考试办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初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考试三个小时。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初试合格者,将进行复试,复试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时间: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以寄给考生的准考证为准。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
    时间:复试时间、内容与方式将在通知书中列出。

三、录取

    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录取通知书由培养单位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培养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报到时须按规定先交注册费和学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书面向培养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即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

  1.自费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硕士生:每人每学年收费3万人民币
    博士生:每人每学年收费上5万人民币
  2.注册费:每学年200元。
  3.住宿费、医疗费、饮食费、教材费:由本人自理。
  4.培养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所需费用均由本人据实缴付。
 
六、学制和证书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所规定的总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准予毕业,发给研究生院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硕士、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