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2012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我院接受考研调剂生的说明
一、我院硕士学科、类型:建筑学(0813)学术型硕士。
二、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我院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见附件一)。
三、我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进行初选,按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1:1.5-2的比例,筛选出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在我院规定的申请调剂报名时间截止后5-7个工作日,通知入选考生。
四、复试办法、要求将在北京市研招办确定复试开始时间后5-7个工作日,用电子邮件通知入选考生。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填写我院《统考研究生申请调剂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将《登记表》与相关资料及本人近照(6寸立姿全身)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投寄资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68302032李碧潭,68302028宁绍华
七、通讯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100044
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03-06
附件一:
我院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
1、学历、专业: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2、报考院校、学科、类型: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科类型为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0833)学术型硕士。
3、考研成绩:考生参加全国入学统考成绩总分应在300分以上,统考科目成绩在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以上,业务科目成绩应在90分以上,其中作图题成绩应在100分以上。
附件二:《统考研究生申请调剂登记表》及招收名额,请阅览“调剂信息”。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统考研究生申请调剂表(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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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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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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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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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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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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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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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来源 |
应届生、在职人员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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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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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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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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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建筑学学士、工学学士 |
获最后学历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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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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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考专业(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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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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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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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总分 |
政治 |
外语(语种) |
业务课1(名称) |
业务课2(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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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从高中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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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专业实践、竞赛及教学、社会活动(奖励)情况 | |||||||
| 学习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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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邮编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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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所在单位、地址、邮编 | |||||||
注:1、“考生来源”、“最后学位”请如实在相关项上作标注
2、本人应另附近照(6寸立姿全身)、本科成绩单,研究生入学统考成绩通知单,奖励证书复印件
3、请本人提交文本制作的专业作品集1册(设计课作业、工程实例、写生临摹作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