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基金、专项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一)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奖励人数按省教育厅下达数量执行。
(二)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1万元,奖励人数按省教育厅下达数量执行。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属于同一类型、不同层次的奖学金,同一学年内二者不可兼得。
(三)国家助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学制内非在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为6000元/年,分10个月发放。
(四)学校助学金
从2014级研究生起,学校助学金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导师资助及社会捐助,资助学制内非在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分10个月发放。
(五)学业奖学金
1.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学术成果奖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从2014级研究生起,由学校出资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制内非在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学术成果奖。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评选比例分别为10%、25%、15%;学术成果奖奖励标准为1万元,获奖名额不限,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学术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学校将当年优秀奖学金、学术成果奖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2.新生优秀奖学金
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从2014级研究生起,学校设立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新生(在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一次性奖励10000元,获得新生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当年内不可兼得学校助学金。
(六)科技创新基金
为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支持研究生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发明,培育新的科研生长点,学校出资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符合条件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提出申报,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创新项目立项指标根据申报质量而定,宁缺勿滥,每年立项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七)专项奖学金
伍达观奖学金3000元/人,助学金1000元/人,奖励人数按学校分配数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