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说明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贵州省《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贵州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贵州师范大学相关文件等,学校对2014级硕(博)士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静心学习和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为: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万元/年、硕士生2万元/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名额进行择优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0.9-1.3万元/年、硕士生为0.7-1.1万元/年(等级不同,资助的金额也不同,具体以获评的等级及学校规定的金额为准),获奖人数占同级在校生数的40%;
3.“谢晓尧奖学金”每生1万元/年,每年择优评选10名。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博士生每年1万元/年、硕士每生0.6万元/年,资助范围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在调档函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除外)。
三、研究生“三助”
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可根据实际需要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等岗位及相应的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