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复试报到时《政审表》、《应届本科生证明信》无法按时提交的友情提示

发布时间:2015-03-01 22:45:04

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复试报到时《政审表》、《应届本科生证明信》无法按时提交的友情提示

各位考生:

      若由于时间原因,报到时不能及时提交《政审表》或《应届本科生证明信》,请将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天内提交至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者,我办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研招办电话:0311-87657198

地点:第三办公楼226(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