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15 11:53:53

天津财经大学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办法

  天津财经大学

  关于2012年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复试分数线已经公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考生的考试成绩,现将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外语听力:满分30分,考试时间约20分钟。

  2.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科目:已在当年招生简章中公布。

  3.综合素质面试: 满分90分

  (1)专业素质及能力(5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40分)

  4.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满分30分

  二、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4月11日(周三)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2)审查地点:天津财经大学西院综合楼116;

  (3)审查内容:

  ①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待入学后审查)

  ④通过英语六级考生(425分以上)请携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交费:每人交复试费100元,不收现金,一律使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5)领取复试通知书。

  2.体检:

  (1)时间:4月12日(周四)上午8:00

  (2)地点:校卫生院 (西院)

  3.复试笔试、面试时间:

  (1)笔试:

  4月13日(周五)下午 2:00—2:20 外语听力

  2:30—5:00 专业课笔试

  (2)面试:

  4月14日(周六)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及

  地点安排在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三、复试规则

  1.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由研究生院按初试上线情况分学科门类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比例一般为录取统考生人数的120%左右。

  2.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外语口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满分8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四、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各专业调整后计划人数依次录取。

  3.对某些合格生源不足、未能达到招生规模的学科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相近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的生源必须达到我校复试的相应要求,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对调剂生源确实有困难的专业可适当考虑在本专业破格录取。

  五、我校2012年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学术学位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

专业复试总分线

自愿复试
总分线

020101

政治经济学

50

75

350

 

020102

经济思想史

350

 

020103

经济史

350

 

020104

西方经济学

350

 

020105

世界经济

350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50

 

020201

国民经济学

350

 

020202

区域经济学

368

360

020203

财政学

350

 

020204

金融学

377

360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68

360

020206

国际贸易学

350

 

020207

劳动经济学

350

 

020208

统计学

368

360

020209

数量经济学

368

360

030107

经济法学

42

63

368

 

030109

国际法学

315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15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52

78

345

 

070104

应用数学

38

57

290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38

57

290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290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290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50

75

350

 

120201

会计学

383

360

120202

企业管理

350

 

120203

旅游管理

350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50

 

120401

行政管理

350

 

120404

社会保障

350

 

专业学位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

专业复试总分线

025101

金融硕士

50

75

340

025102

应用统计硕士

340

025103

税务硕士

340

025104

国际商务硕士

340

025105

保险硕士

340

025106

资产评估硕士

340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42

63

315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315

055201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52

78

345

055202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

345

125200

MPA公共管理硕士

41

82

150

125300

MPAcc会计硕士

41

82

190

025700

审计

190

  注:满足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差额复试。部分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复试线以下,自愿复试线以上的考生,可自愿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然后按复试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进行校内其他专业的调剂,由于名额限制,不能保证所有自愿复试的考生全部录取,请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自愿复试。

  对于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会计学六个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自愿复试分数线(50/75/360),却未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自愿参加复试。复试后,按照总成绩排名,并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数依次进行校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调剂志愿在4月11日资格审查时填报,剩余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向外校调剂。

  金融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会计学考生可调剂学术型专业有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财政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金融学可调剂的专业学位硕士有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可调剂的专业学位硕士有应用统计硕士;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可调剂的专业学位硕士有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会计学专业可调剂的专业学位硕士有资产评估硕士、税务硕士。

  六、附则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分值不超过10分)。

  3.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