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严禁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6 04:56:27

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严禁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高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我校特此郑重声明:严禁校内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同时提醒广大考生不要轻信考研辅导宣传广告,谨防被骗。

各学院应严格落实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对照上述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本学院内部在编教师、工作人员及在读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对于确实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如实上报。各学院须在11月28日前将自查情况以公函形式报送我校研究生院。

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8

电子信箱:nzyyzb@163.com。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