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8-09 18:10:4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名称 联系人
001 民族学院 030400 民族学 黄老师38256629
002 教育学院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卢老师38256631
003 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劳老师38265687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04 计算机科学学院 071101 系统理论 文老师38265021
005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黄老师38256717
006 美术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姚老师38256713
007 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赵老师15920147987
008 电子与信息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冯老师18933183782

NEXT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 2015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588),并选择报考学科及学科方向。

  2. 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 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复试报到时需交材料及办理的手续

  1. 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 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院指定的医院体检。

  5.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学费及奖助政策请参考我院2015年招生简章,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优先获得奖励和资助。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不予录取。

  3. 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20-38256458,邮箱:gsyjsc@163.com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纪委办、监察处:020-3825661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址: www4.gdin.edu.cn/yjsc/web/index.shtml。

  广东及时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