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优惠政策及国际合作班

发布时间:2014-10-03 19:25:45

武汉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优惠政策及国际合作班

  2013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体检、复试合格被录取的,不低于85%享受公费待遇。
  2、所有的考生,在校期间均享受普通奖学金2700元/年。
  3、在校研究生不少于60%的人次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及“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的资助。
  4、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调剂考生不少于10%享受公费待遇,其他为自费。
  三、人事档案不转到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年龄超过40岁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费研究生。
  四、培养费标准
  录取为自费和委托培养的考生须缴纳培养费,收费标准为:
  1、学术型:8000元/年,学制3年。
  2、专业学位:6000元/年,学制2年。

  国际合作班

  我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迪肯大学、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和英国蒂赛德大学,有研究生合作办学协议。对于被我校机械、电子、管理、计算机学科类录取的研究生,在我校学习两个学期,再到以上相关大学学习两个或四个学期,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论文水平互认)合格,可以获得我校和合作大学双硕士学位文凭。没有我校研究生学籍的上述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也可以相同学习方式,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合格,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6分,仍可获得以上合作大学硕士文凭及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