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10年博士生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14-01-04 02:56:37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10年博士生报考须知

  (一)我院2010年招收国家计划博士生5名。其中岩土工程专业2名,结构工程专业3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手续

  1.本市考生直接到我院报名,外地考生可以函报,报名时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日期提交下列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与本门学科有关的两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写推荐书的专家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高校院系所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4)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允许推迟到录取前补交);
  (5)政治审查表;
  (6)一寸照片二张;
  (7)身份证复印件。
  2.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3.报名考生不再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但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报名日期

  2010年1月4日至3月5日

  (五)报名地点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教育处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10)64517741
  传真:(010)84281369

  (六)考试日期

  2010年4月中旬

  (七)考试地点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八)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部分,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按规定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