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11-08 22:39:12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2年计划招收5名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内蒙古、贵州、新疆、广西、西藏。内蒙古、贵州、新疆、广西、西藏。

  四、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