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专业目录

发布时间:2016-01-25 06:54:12

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专业目录

  报考资格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报考地点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 0086-10-68945819,传真 68945112;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 510631,

  电话 0086-20-38627813,传真 38627826;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 00852-28936355,传真 28345519;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 00853-28345403,传真 28701076。

  台湾省考生的报名事宜,亦可试与夏潮联合会联系(参考信息:台北市106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170号6楼,电话00886-2-27359558,传真 27359035,网址http://www.xiachao.org.tw,电邮xiachao@giga.net.tw)。在夏潮联合会办理报名手续的,属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报考点受理报名,即考试地点在香港。

  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交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二吋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和报考费。要求通讯报名者,应在报名前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文书和报考费。报考音乐、美术、设计等类型专业的考生须直接到我校报名考试(可函报),应在报名前先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获准后再寄送有关材料。

  招生专业

  见我校201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此页面下方链接处稍后开通)。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的代码第三位数为5。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我校专业目录内指导教师姓名后标注“#”的为兼职导师,即该导师非我校专任教师,如兼职导师备注栏内标注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则该兼职导师录取博士研究生时需占用合作导师的招生名额,即该兼职导师没有独立招生名额。

  考试安排

  初试时间为2012年4月14日至15日,初试地点在报考点所在地(北京、广州、香港、澳门)。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我校根据初试结果确定考生是否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约为6月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初试范围和复试内容,可参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考试信息。

  报名后我校会给每位考生寄发(或电邮)有关考试的说明。

  录取入学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约于6月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9月上旬报到入学。

  学费标准

  参照我校招收内地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的标准: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1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12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定。书簿、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兼读(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培养要求

  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部分具体要求见“华东师范大学港澳台兼读制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培养时间安排:全日制生同内地(祖国大陆)生;兼读(在职)制生每学期至少有一段时间来校参加学习,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网页。请欲报考兼读(在职)制的香港、澳门、台湾考生,在报名前,应对自己如录取后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和合理的安排,以便学校、研究生院、院系所、导师、学生各方能有效协调并共同完成培养过程。

  学历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  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  200241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  0086-21-54344721

  网址  http://www.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