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广东金融学院获批金融专业硕士招生权
2011年10月,广东金融学院继200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之后的又一次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新突破——获批金融专业硕士招生权,开启了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新篇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 [2011]69号)精神,我校成为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授权专业学位类别为“金融硕士”,从2012年开始招生,计划招收20人,设有 “广东豪美研究生教育奖励金” 20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硕士毕业生,每人约5000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攻读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其中前1年用于课程学习,后1年用于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经研究生本人申请、研究生处同意、学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培养方向
1.金融资产管理。金融产品定价与设计、金融风险管理及金融市场交易的系列理论及应用。培养学生具有坚实的经济理论基础以及金融投资策划、财税筹划、资本运营、融资上市、风险管理等专业知识;系统掌握金融投资的理论、方法与技能;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金融工程技术、方法、工具创造性地解决金融实际问题。
2.金融机构运营管理。金融机构营运管理机制、公司治理、产业组织特征及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在掌握现代金融理论与分析工具的基础上,系统学习当代金融机构演变的历史经纬与发展趋势;熟悉市场中主要金融机构的特征与功能定位;在市场与外部监管的双重约束下,金融机构的制度与产品创新等。
3.金融营销与客户服务。主要研究金融客户的行为方式,发现和激发客户需求,开发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培养学生掌握金融市场分析、消费者行为分析、金融产品研发、渠道开发与维护、定价策略及营销策划;客户服务及客户关系管理。
4.国际金融管理。主要研究国际金融理论与业务操作及资金风险管理,培养学生掌握有关汇率、国际货币、国际收支、国际投融资、国际汇兑与结算、外汇交易、国际金融风险管理、国际资本运营、国际信贷等方面的理论、技术与业务流程,并能将这些专业知识与技术运用到经营管理的实务中。
四、培养方式
金融硕士研究生的指导采取双导师制度,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学校聘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培养工作。学校根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建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紧密联系,形成供需互动机制,拓宽硕士研究生就业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