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初试体检通知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初试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
凡参加我校博士初试的考生请下载体检表(见附件)自行到本人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日期在2019年3月1日至初试当日之间的体格检查报告均有效,在我校附近有杨浦中心医院三楼体检中心可体检,费用自理。
初试报到时考生务必将体检表提交给学院,否则无法参加初试。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