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励暂行办法
(经2011年学校第22次校长办公会通过)
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吸引优秀的生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生
(一)第一志愿考生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给予5000元奖励(含学校奖励1000元),免除3年住宿费,并按计划内考生全免学费。
(二)调剂考生
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并被录取者,复试期间免收复试费用。入学后报销复试阶段的往返交通(火车座位票或汽车票)和复试期间住宿费用(以复试期间住宿发票为依据,两天不超200元)。学费全免,根据情况免住宿费。
调剂考生奖励办法适用于生源紧张的专业。
(三)自费考生学费全免。
(四)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考上博士者奖励2000元。
二、导师
积极鼓励硕士生导师吸引优秀生源,导师招生产生的差旅费、宣传费由学科支付。导师本人吸引来的考生录取后原则上(考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由导师本人指导,一般最多一届不超过3个。
硕士生导师需每年给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
硕士生导师3年未能招收到硕士研究生将自动取消导师资格,导师资格需重新申请。
以上奖励方案执行由校研究生处统一实施,并在校研究生处统一备案。
2011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