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博士30000元/人,硕士20000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博士一等奖8000元/人(获奖比例约10%),二等奖6000元/人(获奖比例约30%),三等奖4000元/人(获奖比例约60%);硕士一等奖6000元/人(获奖比例约10%),二等奖4000元/人(获奖比例约15%),三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约75%)。以一志愿录取我校的“985”、“211”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博士13000元/年,硕士6000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