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应考特别提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11〕1号)文件及其附3《考场规则》的要求,请参加2012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考生仔细阅读该规则,并严格按照要求去做。
考场规则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军校学员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①没有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②没有居民身份证不能参加考试;
③户籍证明等(既使是贴有本人近照及盖章)不是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已遗失,必须补办身份证。
二、考场中不能带入通讯工具,特别容易出错的是把手机带入考场。手机一带入考场,关机为违纪(单科无成绩),开机为作弊(所有科目无成绩)。
三、准考证未注明允许携带计算器的考生,不能带入计算器。可携带计算器的考生,计算器必须无存储、编程、查询功能。
四、答题应答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否则题目做了也白做;同时注意答题应答在答题纸(卡)的相应区域内,即不可写错答题区域,否则后果自负。
管理类联考考生请特别注意:对于管理类学位联考综合能力将原来答题纸变为答题卡2,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中的答题卡和答题纸变为答题卡1和答题卡2。
五、不做违纪、作弊的事,诚信参加考试。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各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3、各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4、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5、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将给本人、亲人、所在单位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
6、任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中有作弊情况记录的,将不被允许报考浙江师范大学。
其他提醒:
六、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时间是:1月7日~1月8日。
七、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如果忘了本人的用户名或密码,或者所用用户名无法下载准考证(此时很可能是重新申请有一个新的用户名),则可通过研招信息网有关页面(http://yz.chsi.com.cn/z/yz2012wb/index.jsp#c; http://yz.chsi.com.cn/user/loginPub.jsp),找回本人的用户名和(或)密码。再有问题,给我们发邮件(邮址:yzb@zjnu.cn)。
八、考试用笔特别提醒:
浙江省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实行网上阅卷,我校考生在答题时务必注意:主观题考试用笔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
金华考点的考生请注意:
据了解,金华市考点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设两个考区:
1、统考考生:考场设在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华二中)(地址:丹光西路518号,公交18、37、55、302、315、游3路可到。)
2、管理类联考考生(即报考浙江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考场设在金华市技师学院八达校区(即原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八达校区,地址在八达路228号,金华市大黄山茶花公园西,市区公交8、26、53、游6路到茶花公园,学校位图参见http://www.jhjsxy.com/index!newsDetail.action?id=200908130035430001)。
考生在1月6日下午2点后凭网上报名号在考点公告栏查取试场、座位号(也可拨打金华电信16897777查询)。
1月6日下午4点-4点半为金华考点熟悉试场时间。
其他考点报名的,考场安排请查看当地考点的公告,或直接咨询当地考点办公室。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