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0-12 10:52:36

学 校 概 况

 

北京农学院是一所以农科为特色,兼有理、工、经、管、法、文等学科的高等农林院校。建校50多年来,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3万余人,其中大部分已成为生产、科研、管理的骨干,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农业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学科门类丰富,现有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城乡发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外语教学部、基础教学部、生物技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园林学院、食品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部。有果树学、作物遗传育种、蔬菜学、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农业经济管理、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8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有园艺、作物、植物保护、食品加工与安全、林业、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信息化、养殖8个农业推广领域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1个兽医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24个本科专业。学校教学科研条件完备,有1个北京市大学科技园、2个北京市级人才培养基地、2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和社科研究基地。还设有作物遗传育种研究所、果树研究所、禽病研究所、饲料研究所、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所、传统中兽医国际培训中心、农村经济研究所等多个科研机构。尤其是,学校在都市型现代农业理论与实践研究方面形成了明显特色和优势,农业部和北京市分别在学校设置了都市农业(北方)重点实验室和北京都市农业研究院。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主动服务首都城乡经济社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教兴农工作,定期公开出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北京农学院学报》。近五年,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68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2项,推广科技成果100余项。科技经费从800万增加到4580万。学校曾连续3年获全国“科教兴村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尤其是大学生“村官”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我校研究生国际化、社会化也不断深入。目前我校与波兰、日本有关学校加强合作,研究生交流互访不断扩大。我校还有校外导师(含外籍导师、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导师)25名,为研究生后期培养提供了更广泛、更有力的支持。

我校硕士生(含自筹经费生)的生活补贴、奖学金等均高于国家规定的非定向硕士生(即公费生)的标准。我校研究生教育实行资助政策,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免交学费,学校或导师根据情况对自筹经费研究生可以补贴不同程度的学费。计划内非定向生(公费生)享受公费医疗政策,自筹经费生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所有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均享受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实行研究生奖助体制,研究生入学可享受人均每月400元左右的奖助学金;学校提供相当比例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在锻炼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此外,学校每年还评选一定数额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我校研究生就业情况良好,近四年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100%。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免交学费。

 

通讯地址:北京昌平回龙观朱辛庄           邮编:102206

联系部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部研招办       联系人:郑老师  李老师

    话:010-80799079(兼传真)    010-80796367

北京农学院网址:http://www.bua.edu.cn/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bua.edu.cn/jdeparts/keyanchu/yz/index.asp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北京农学院网址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894.dhtml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若与教育部、北京市的2011年招生文件冲突,以后者为准)

北京农学院2011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10人(包括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两类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时间及方式

2011年度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报时间全国统一定在十月份左右。报名工作时间性很强,请广大考生务必多关注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过期无法补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

2)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有关证件,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报考点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推荐免试生按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各有关单位必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推荐、复试及接收工作。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请全国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随时关注您所选考点发布的报名时间和方式信息。凡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109月以后关注我校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有关报名工作信息并请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其他相关工作我们会尽早在网上发布。

3、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前应提交下列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4、录取方式

1)分为非定向生(即公费生)、自筹公助生和自筹经费生三类。学校拨出相应的经费资助给部分自费生,获得该资助的学生称为自筹公助生(2010年研究生招生中我校大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自费研究生由学校代缴学费);自筹经费生的学费导师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

2)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免交学费。

5、其他

1我校各专业招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初试分数线)与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持平。

2)我校不再进行考前资格审核,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3)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4)与招生相关的信息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北京农学院网址:http://www.b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