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0-12 10:52:37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等实践能力,具有良好艺术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专业

音乐(专业方向:作曲、视唱练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舞蹈(专业方向: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戏剧(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五、招生计划

(一)教育部还未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二) 我院每个专业方向的招生总数上限,为本专业方向的导师数×3,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过3名。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艺术硕士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试科目及代码

音乐  135101;戏剧  135102;舞蹈  135106

思想政治理论  101;英语二  204(俄语  202、日语  203);

专业课  611;专业基础课  512。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按照《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意见执行。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7年12月23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详细考试内容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4)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复试考试时,根据师生比例、指标名额、考生分数等状况,允许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但考生必须参加所转报方向的复试考试(相关基础课程及面试)。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学院不负责安排伴奏人员);

2.专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专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录取

均衡各科成绩择优录取,由本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一、几项规定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院研究生处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审,业务、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学籍,经查实确系徇私舞弊,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其学籍;

3.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院校医室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学习期间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习成绩突出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


附件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方向目录

 

一、音乐

1.作曲、电脑作曲

2.视唱练耳

3.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现代音乐

4. 音乐教育

声乐演唱教学、钢琴演奏教学、合唱指挥、音乐教学法

 

二、舞蹈

1.舞蹈编导

2.舞蹈表演

 

三、戏剧

1.戏剧影视表演

2.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附件二:不同研究方向的专业考试项目说明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内容

 

音乐

一、作曲、电脑作曲研究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作曲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配器、作品分析

       2.面试(含乐器演奏等)

       3.外语听力

 

二、视唱练耳研究方向

   初试:

        1.专业课:

    a.听写: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三声部旋律、四声部和声连接、节奏听写各一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b.视唱:单声部弹唱、二声部弹唱、三声部弹唱各一条(每人60分钟,含30分钟准备、30分钟考试)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和声、作品分析

        2.面试(含a.自选艺术歌曲一首b.四声部节奏读谱)

        3.外语听力

备注:复试面试每位考生有20分钟准备时间。

 

三、音乐表演研究方向

(一)声乐演唱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美声演唱:演唱中国歌曲一首、外国作品两首(原文演唱;德、意、法、俄、英任选两种)

    b.民族声乐:演唱中国作品三首(古曲一首、中国二十世纪30、40年代艺术歌曲一首、中国民族歌剧选段一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美声演唱:演唱中国歌曲两首(其中一首是中国二十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的艺术歌曲)、外国作品两首(原文演唱),共四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外语语种可有一首与初试重复)

b.民族声乐:演唱中国作品三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传统民歌一首或改编民歌一首、戏曲或曲艺风格的歌曲、创作歌曲各一首

2.作品分析

3.面试:视谱演唱、外语朗读(不包括民声专业)

4.外语听力

 

(二)中国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中型以上不同风格作品三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民族民间音乐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中型以上不同风格作品两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2.作品分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