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包头医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座落在世界闻名的稀土之乡、草原钢城、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包头市。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包头医学院,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之一。2003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原包头医学院、原包头钢铁学院和原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12月,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原包头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以下简称包头医学院)。
目前,学院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法医学、药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放射医学、医事法学、医学心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医学英语、医学信息等20个本科专业, 其中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学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预防医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包头医学院现有自治区级重点学科9个,自治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自治区精品课程8门。
学院从1980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现有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儿科学、生理学、神经病学、卫生统计与流行病学、遗传学、思想政治教育学、专门史等13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具有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予权资格。
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攻读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针对不同学科和不同职业背景对人才的不同要求,分为两类,一类是“科学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科学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科学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方向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科学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 以下将攻读科学学位研究生简称为学术型研究生,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
考生在报考专业学位时一定注意,我校专业学位的学科代码前三位数字是105。调剂时学术型的可以往专业学位型调剂,而专业学位型的不能往学术型调剂。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学历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医学专业,毕业时必须获得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录取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国家计划内指标;若录取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则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且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2)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医学专业,需具有大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若只取得本科学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则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四级证或成绩≧425分),且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2、学历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其它(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大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若只取得本科学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必须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四级证或成绩≧425分),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2)只限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时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进修了8门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3)已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四级证或成绩≧425分)。
(4)在国家公开发行科技期刊(以国家新闻出版署为准)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论文一篇。
(5)只限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6)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医学各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则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条件与同等学力人员要求相同。
5、思想政治和专门史专业的报考条件比照医学类专业的报考条件,允许跨专业报考,但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7、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临床专业学位必须是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大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往届生在复试时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必须是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检验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从事卫生管理、疾病控制与预防、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管理和临床医疗单位工作并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仅限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三)目前在岗的护士一律不准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
三、初试考试科目
我校考试有以下几类,所含专业课程内容及如下:
(一)学术型研究生
1、西医综合(306):全国统一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总分300分。
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全国统一命题。试题覆盖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现代史,总分300分。
3、卫生综合(608):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总分300分。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第六版 孙长颢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占 25%
《卫生统计学》第六版 方积乾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占 25%
《流行病学》第五版李立明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占 25%
《环境卫生学》第六版杨克敌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占 25%
4、细胞生物学(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