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座落于风景秀丽、经济发达的江南历史名城——无锡市,学校3000余亩新校院座落在太湖边,校园依水而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我们热诚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江南大学。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2008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作以下补充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报考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医药学院的各专业。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类别: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
该专业不接受单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2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一)中第5项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被录取的学生,先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培训合格后到我校继续学习,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三、报名、考试
报考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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